为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,文化和旅游部近期发布了《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这一政策文件的出台,标志着我国旅游业正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、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进行深刻转型。本文旨在对《指导意见》的核心要义进行解读,并重点探讨在此政策导向下,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如何成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、推动产业升级的关键引擎。
一、《指导意见》政策核心解读
《指导意见》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核心目标,系统构建了“监管”与“提升”并重的政策框架。其核心内涵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:
- 强化全链条质量监管体系:文件强调要健全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机制,覆盖旅行社、在线旅游平台、旅游景区、旅游住宿、旅游餐饮等全产业链条。通过完善标准体系、加强信用监管、推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手段,构建起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、游客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,旨在解决长期以来影响游客体验的痛点、堵点问题。
- 引导市场主体提质升级:《指导意见》并非单纯强调约束,更注重引导和激励。它鼓励旅游企业树立“质量至上”的发展理念,加强内部质量管理,培育服务品牌。政策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、新模式创新服务产品,优化服务流程,提升服务的个性化、精细化、智能化水平,从供给侧推动服务质量的根本性改善。
- 突出游客满意度的终极标尺:政策将游客满意度置于中心位置,要求建立健全以游客评价为导向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。这意味着旅游服务的优劣,最终将由游客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来评判,从而倒逼整个行业将工作重心真正落到提升游客体验上来。
二、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:政策下的新机遇与核心路径
《指导意见》中多处提及“智慧旅游”、“数字化”、“沉浸式体验”、“文化内涵”等关键词,这与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的发展方向高度契合。在政策东风下,该领域迎来了融入主流、赋能产业的重要机遇,并成为落实《指导意见》要求、提升服务质量的关键路径。
- 深化文旅融合,提升文化内涵与体验深度:数字文创内容可以将静态的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动态、可交互、可体验的数字产品。例如,通过AR(增强现实)导览,让古迹“开口说话”;利用VR(虚拟现实)技术,重现历史场景,打造沉浸式剧场;开发基于景区IP的数字藏品、互动游戏等。这直接响应了政策中“深化文旅融合”、“丰富产品供给”的号召,使旅游从“看风景”升级为“品文化”,极大提升了服务的精神内涵和附加值。
- 创新服务模式,实现个性化与智能化:《指导意见》鼓励智慧旅游创新发展。数字文创与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结合,能够为游客提供“千人千面”的智能推荐、行程规划、虚拟伴游等服务。例如,通过分析游客兴趣偏好,推送定制化的文化故事线、非遗体验项目;利用AI数字人作为虚拟导游,提供多语种、全天候的讲解服务。这不仅提升了服务的便捷性和友好度,也实现了服务的精准化和个性化。
- 拓展消费场景,延长价值链与传播链:数字文创内容不受物理空间限制,能够创造线上线下联动的消费新场景。游客在实地游览前后,可以通过线上平台预览数字展陈、参与线上互动活动、购买数字纪念品,从而将旅游体验从有限的行程延伸到无限的数字空间。这既创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,也通过数字化传播扩大了旅游目的地的影响力,形成良性循环。
- 助力质量监管与品牌塑造:数字技术本身也可以成为质量监管的工具。例如,利用游客在平台上的UGC内容(如点评、视频、攻略)进行大数据情感分析,实时监测服务质量舆情;通过区块链技术对特色旅游商品进行溯源,保障品质。独具特色的数字文创内容本身就是目的地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,一个成功的数字IP能极大地提升目的地的吸引力和美誉度。
三、展望与建议
《指导意见》的出台,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。对于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提供商而言,应主动将自身发展置于这一政策框架下:
- 紧扣政策导向:深入理解“质量提升”与“文旅融合”的核心要求,开发真正能解决行业痛点、提升游客体验的产品与服务。
- 强化技术融合:持续跟踪5G、AI、元宇宙等前沿技术,将其与创意内容深度结合,创造下一代旅游体验。
- 深化跨界合作:积极与旅游景区、文博机构、传统旅游企业合作,共同打造标杆性项目,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。
- 注重规范发展:在创新过程中,关注数据安全、内容合规、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,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《指导意见》不仅是一份监管文件,更是一份产业升级的宣言书。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作为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先锋,正迎来赋能旅游业提质增效、实现价值飞跃的黄金时期。把握政策机遇,深耕内容与科技,必将能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的伟大进程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。